运经开发管字[2007] 14 号
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
决 定
开发区各局、办及有关单位:
根据运政办函[2006]138号精神,经研究,决定建立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联席会议不刻印章,日常工作由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具体负责,所需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。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贯彻执行。附: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
二○○七年四月十一日
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
为构建和谐社会,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,加强开发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06]5号)、《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》(晋政函[2006]96号)、《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》(运政办函[2006]138号)精神,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,决定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。
一、联席会议主要职责
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精神研究拟定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,为重大问题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;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,组织实施年度考核,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;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;定期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。
二、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及办公室设置
总召集人: 原胜学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
召 集 人: 李天亮 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局长
陈鑫善 开发区建设局局长
成 员: 于运龙 开发区工商分局副局长
曹理金 开发区国税分局副局长
任作霖 开发区地税分局副局长
赵 霞 开发区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
孙仙芳 开发区党委办副主任、妇联主任
薛颜学 开发区管委办副主任
马克学 开发区纪委常委、纠风办主任
陈建良 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
李 凡 开发区经贸局副局长
尚迎斌 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
张永旺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
贾建立 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
毕本安 开发区卫生局副局长
李国宏 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副局长
下设办公室
主 任: 李国宏(兼)
副主任: 温国华 孙新义
办公室设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,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。
三、联席会议的规则
(一)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定期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,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,为决策提供参考。
(二)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。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,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参加。全体会议请示开发区管委会同意,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。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,经与会单位同意后,印发各成员单位,同时报开发区管委会。
(三)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,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,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,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,召开专门会议,进行专题研究,对各有关单位的农民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,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成果。
(四)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,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,编辑《联席会议简报》,及时将有关农民工情况,报送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、开发区领导同志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,并为各成员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。
(五)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,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,上报开发区管委会。
遇有意见分歧的,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;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,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开发区管委会决定。
当前位置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