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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制度
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制度
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审批事项实行“进一家门办好,在承诺日办结”,采用规范化制度管理。集中体现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的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最重要的是通过政府权限的公开化、行政的透明化,有利于企业对政府权力的监督,减少审批环节,提高办事效率,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做好服务。
一是实行“六公开”:即申办项目的审批内容公开、办事程序公开、政策依据公开、申报材料公开、承诺时限公开、收费标准公开。
二是实行“六件管理”:是即办件、补办件、承诺件、退回件、联办件、上报件。
三是实行“六制办理”: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、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和超时默认制、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和首办责任制、上报事项窗口单位负责办理制、控制事项依法明确答复制、收费事项集中办理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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